2018年江西省音乐学类专业统考科目与评分规则深度解析

大家好,我是木子老师,一名来自音乐院校的管乐教学一线教师。在本文中,我将深入解析2018年江西省普通高校音乐学类专业统考的科目设置和评分规则。作为一名有着丰富教学经验的教师,我深知每一个考试科目的重要性,并希望能为考生们提供实用的备考建议。

  江西省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音乐学类专业统考考试科目与计分原则

  Ⅰ.专业考试科目

  一、音乐学类(报考音乐学、音乐表演专业考生必考)

  考试科目:《音乐主项》(面试)

  《音乐副项》(面试)

  《乐理、练耳与音乐常识》(笔试,甲卷)

  《视唱、模唱》(面试)

  注:主项为声乐的考生,副项自选一种器乐考试;主项为器乐的考生,副项考声乐。所有考生均考声乐和器乐,且声乐和器乐满分均为100分,计算专业总分时取声乐和器乐中得分高的为音乐主项,另一项为音乐副项;若声乐和器乐得分相同,随机选取一项作为音乐主项,另一项为音乐副项。

  Ⅱ.计分原则

  一、音乐学类(总分200分)

  [音乐主项面试成绩(满分100分)×70%+乐理(50分)、练耳(40分)与音乐常识(10分)(甲卷)成绩(满分100分)×10%+视唱、模唱成绩(满分100分)×10%+音乐副项面试成绩(满分100分)×10%]×2

  注:所有考生均考声乐和器乐,且声乐和器乐满分均为100分,计算专业总分时取声乐和器乐中得分高的为音乐主项,另一项为音乐副项;若声乐和器乐得分相同,随机选取一项作为音乐主项,另一项为音乐副项。

感谢大家的阅读,希望这篇关于江西省2018年音乐学类专业统考科目的解析能为大家的备考之路带来启发。如果在准备考试的过程中有任何疑问,欢迎随时向我提问,我将竭诚为大家提供帮助。祝所有考生考试顺利,未来在音乐的道路上绽放光彩!